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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出了交通事故,非医保部分是否赔偿?![]() ![]()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 问: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后,被侵权人医疗费中的“非医保”用药部分是否赔偿? 答:《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医疗费系法律明确规定的赔偿项目。 投保人投保时,保险公司在出具的保险合同中会出现关于扣除非医保用药的格式条款,但是该条款是保险公司经过反复认真研究拟定的最大限度的有利于自身的合同,一般情况下会尽量免除或者限制己方责任,容易造成格式条款无效。其次,格式条款一般内容多而细,合同相对方很难一字一句的去阅读,也就很难注意到对自身不利的免责条款,在网络信息充分发展的今天,签订保险合同大多数是“速成”的,保险公司一般并未尽到相应的说明义务,所以扣除非医保条款在此种情况下不具有效力。另外,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具有福利性的社会保险制度,以避免或者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带来的经济风险。医疗用药系医院的行为,治疗过程中无论是侵权人还是被侵权人,对于医疗机构针对病情采取的治疗方式和用药范围均无法预见和控制,医保范围用药的限制条款,明显降低了保险人的风险、限制了被保险人的权利,若保险公司拒赔,明显有失公允,因此不应扣除非医保用药的费用。 ![]() ![]() 江苏茂坤律师事务所——茂,意为草木旺盛;坤,代表大地百姓,坤亦为昆山“昆”的谐音。茂坤,意为律师团队只有根植于昆山大地,服务百姓社会,助推昆山发展,方能事业兴旺。茂坤服务宗旨是:法律至茂,服务至坤,意为全所致力于宣讲法律,促进法律之树茂盛,法律服务于社会百姓,让全社会崇尚法律。 咨询电话:0512-50152798 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888号弘基财富广场1号楼贵悦华商酒店8楼。 网址:http://www.jsmaokun.com/ ![]() 昆山市铭坤司法事务所作为江苏省首家民办司法行政类社会组织,由昆山市名律师、昆山市优秀共产党员、苏州市首批3212工程陈万宝律师及同仁创办。铭,在器物上刻字,比喻深刻记住;坤,代表大地百姓,坤也是昆山“昆”的谐音。铭坤,寓意扎根昆山大地,牢记服务宗旨,心系百姓冷暖,倾心司法事业,服务昆山发展。昆山市铭坤司法事务所是更生人士(社会帮教志愿者对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统称)矫正服务民办非营利性机构,服务内容为:帮扶教育社区服刑、刑满释放和解除强制戒毒等特殊人群;调解服务;法制宣传教育;公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培育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心理疏导服务。 咨询电话:0512-50152798 ![]() 请留下你指尖的温度 让太阳拥抱你 记得这是一个有温度的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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