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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江苏省离婚登记也可“跨省通办”!![]() ![]()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 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国函〔2023〕34号 民政部: 你部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二、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三、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2年。 附件:国务院决定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目录 国务院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国务院决定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目录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国函〔2021〕48号 民政部: 你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满足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国务院 2021年4月30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 ![]() 江苏茂坤律师事务所——茂,意为草木旺盛;坤,代表大地百姓,坤亦为昆山“昆”的谐音。茂坤,意为律师团队只有根植于昆山大地,服务百姓社会,助推昆山发展,方能事业兴旺。茂坤服务宗旨是:法律至茂,服务至坤,意为全所致力于宣讲法律,促进法律之树茂盛,法律服务于社会百姓,让全社会崇尚法律。 咨询电话:0512-50152798 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888号弘基财富广场1号楼贵悦华商酒店8楼。 网址:http://www.jsmaokun.com/ ![]() 昆山市铭坤司法事务所作为江苏省首家民办司法行政类社会组织,由昆山市名律师、昆山市优秀共产党员、苏州市首批3212工程陈万宝律师及同仁创办。铭,在器物上刻字,比喻深刻记住;坤,代表大地百姓,坤也是昆山“昆”的谐音。铭坤,寓意扎根昆山大地,牢记服务宗旨,心系百姓冷暖,倾心司法事业,服务昆山发展。昆山市铭坤司法事务所是更生人士(社会帮教志愿者对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统称)矫正服务民办非营利性机构,服务内容为:帮扶教育社区服刑、刑满释放和解除强制戒毒等特殊人群;调解服务;法制宣传教育;公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培育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心理疏导服务。 咨询电话:0512-50152798 ![]() 请留下你指尖的温度 让太阳拥抱你 记得这是一个有温度的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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